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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ane.ltd(以下簡稱「本公司」)就本店所提供之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中使用者個人資料之處理,訂定以下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
第1條(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係指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個人資料」,即與生存個人有關之資訊,包括藉由該資訊所含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號碼、聯絡方式及其他記述等得以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以及有關容貌、指紋、聲紋之資料,與健康保險證之被保險人編號等僅憑該資訊本身即可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個人識別資訊)。
第2條(個人資料之蒐集方法)
使用者於購買商品或進行談詢時,我們可能會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銀行帳號、信用卡號等個人資料。此外,對於使用者與合作夥伴等之間所產生、包含使用者個人資料之交易紀錄及付款相關資訊,本公司亦可能自合作夥伴(包括資訊提供方、廣告主、廣告投放方等。以下簡稱「合作夥伴」)等處進行
蒐集。
第3條(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公司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如下。
1. 為履行本公司於買賣交易中之債務
2. 為會員管理、本人確認及認證服務
3. 於使用本店或本店合作夥伴需要會員註冊之服務時,簡化會員註冊等手續
4. 各類談詢、售後服務等之因應
5. 計費計算、費用請求以及商品之包裝・出貨業務
6. 刊載使用者所張貼之資訊
7. 通知本服務營運上必要之事項(包括以電子郵件方式)
8. 本服務之廣告・宣傳(包括以電子郵件方式)
9. 活動及問卷調查等之實施
10. 電子報之寄送
11. 紅利點數服務等之提供
12. 刊載會員及使用者所張貼之資訊
13. 為行銷資料之調查・分析及新服務之開發
14. 為系統維護及異常處理
15. 製作提供予業務合作企業之統計資料
16. 依契約或法律等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
17. 為寄送商品型錄及優惠資訊之直接郵件(郵寄)
第1條(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係指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個人資料」,即與生存個人有關之資訊,包括藉由該資訊所含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號碼、聯絡方式及其他記述等得以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以及有關容貌、指紋、聲紋之資料,與健康保險證之被保險人編號等僅憑該資訊本身即可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個人識別資訊)。
第2條(個人資料之蒐集方法)
使用者於購買商品或進行談詢時,我們可能會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銀行帳號、信用卡號等個人資料。此外,對於使用者與合作夥伴等之間所產生、包含使用者個人資料之交易紀錄及付款相關資訊,本公司亦可能自合作夥伴(包括資訊提供方、廣告主、廣告投放方等。以下簡稱「合作夥伴」)等處進行
蒐集。
第3條(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公司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如下。
1. 為履行本公司於買賣交易中之債務
2. 為會員管理、本人確認及認證服務
3. 於使用本店或本店合作夥伴需要會員註冊之服務時,簡化會員註冊等手續
4. 各類談詢、售後服務等之因應
5. 計費計算、費用請求以及商品之包裝・出貨業務
6. 刊載使用者所張貼之資訊
7. 通知本服務營運上必要之事項(包括以電子郵件方式)
8. 本服務之廣告・宣傳(包括以電子郵件方式)
9. 活動及問卷調查等之實施
10. 電子報之寄送
11. 紅利點數服務等之提供
12. 刊載會員及使用者所張貼之資訊
13. 為行銷資料之調查・分析及新服務之開發
14. 為系統維護及異常處理
15. 製作提供予業務合作企業之統計資料
16. 依契約或法律等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
17. 為寄送商品型錄及優惠資訊之直接郵件(郵寄)
18.為本店各項服務中另行訂定之其他目的
第4條(利用目的之變更)
・本公司僅於合理認定變更後之利用目的與變更前具有關聯性之情形下,方變更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
・變更利用目的時,本公司將以本公司所定方法就變更後之目的通知使用者,或於本店公告。
第5條(個人資料之第三方提供)
・除下列情形外,本公司不會未經使用者事先同意而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法令所認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為保護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所必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為提升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全成長特別必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需配合國家機關、地方公共團體或受其委託者執行法令所定事務,而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礙該事務執行時
・事先告知或公告下列事項,且本公司已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報備時
・利用目的中包含向第三方提供
・向第三方提供之資料項目
・向第三方提供之手段或方法
・應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受理本人要求之方法
・縱有前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下,該資訊之提供對象不屬於第三方。
・本公司於達成利用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委託個人資料處理之全部或一部時
・因合併及其他事由承繼事業而提供個人資料時
・與特定對象共同利用個人資料,且事先已將該情形、共同利用之個人資料項目、共同利用者之範圍、利用者之利用目的以及對該個人資料管理負責者之姓名或名稱通知本人,或置於本人易於知悉之狀態時
第6條(個人資料之公開)
・本公司於收到本人要求公開個人資料時,將不遲延地向本人公開。但公開將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在此限。此外,決定不予公開時,將不遲延地通知該決定。
・可能損害本人或第三方之生命、身體、財產及其他權利利益時
・可能對本公司業務之正當執行造成重大妨礙時
・其他將違反法令之情形
・縱有前項規定,對於歷程資訊及特性資訊等個人資料以外之資訊,原則上不予公開。
第7條(個人資料之更正及刪除)
・使用者於本公司持有之本人個人資料有誤時,得依本公司所定程序,向本公司請求更正、追加或刪除個人資料(以下簡稱「更正等」)。
・本公司收到使用者前項請求並判斷有必要回應該請求時,將不遲延地就該個人資料進行更正等。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進行更正等,或決定不進行更正等時,將不遲延地通知使用者。
第8條(個人資料之停止利用等)
・本公司於收到本人以個人資料遭超出利用目的範圍處理,或係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為由,要求停止利用或刪除(以下簡稱「停止利用等」)時,將不遲延地進行必要之調查。
・依前項調查結果,判斷有必要回應該請求時,將不遲延地就該個人資料進行停止利用等。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進行停止利用等,或決定不進行停止利用等時,將不遲延地通知使用者。
・縱有前二項規定,於停止利用等需高額費用或其他難以進行停止利用等之情形下,若能採取為保護使用者權利利益所必要之替代措施,本公司將採行該替代方案。
第9條(隱私權政策之變更)
・除法令及本政策另有規定之事項外,本政策之內容得不經通知使用者予以變更。
・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變更後之隱私權政策自刊載於本店時起生效。
第10條(談詢窗口)
有關本政策之談詢,請透過本店內之聊天功能與我們聯繫。
第4條(利用目的之變更)
・本公司僅於合理認定變更後之利用目的與變更前具有關聯性之情形下,方變更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
・變更利用目的時,本公司將以本公司所定方法就變更後之目的通知使用者,或於本店公告。
第5條(個人資料之第三方提供)
・除下列情形外,本公司不會未經使用者事先同意而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法令所認可之情形不在此限。
・為保護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所必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為提升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全成長特別必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需配合國家機關、地方公共團體或受其委託者執行法令所定事務,而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礙該事務執行時
・事先告知或公告下列事項,且本公司已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報備時
・利用目的中包含向第三方提供
・向第三方提供之資料項目
・向第三方提供之手段或方法
・應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受理本人要求之方法
・縱有前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下,該資訊之提供對象不屬於第三方。
・本公司於達成利用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委託個人資料處理之全部或一部時
・因合併及其他事由承繼事業而提供個人資料時
・與特定對象共同利用個人資料,且事先已將該情形、共同利用之個人資料項目、共同利用者之範圍、利用者之利用目的以及對該個人資料管理負責者之姓名或名稱通知本人,或置於本人易於知悉之狀態時
第6條(個人資料之公開)
・本公司於收到本人要求公開個人資料時,將不遲延地向本人公開。但公開將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在此限。此外,決定不予公開時,將不遲延地通知該決定。
・可能損害本人或第三方之生命、身體、財產及其他權利利益時
・可能對本公司業務之正當執行造成重大妨礙時
・其他將違反法令之情形
・縱有前項規定,對於歷程資訊及特性資訊等個人資料以外之資訊,原則上不予公開。
第7條(個人資料之更正及刪除)
・使用者於本公司持有之本人個人資料有誤時,得依本公司所定程序,向本公司請求更正、追加或刪除個人資料(以下簡稱「更正等」)。
・本公司收到使用者前項請求並判斷有必要回應該請求時,將不遲延地就該個人資料進行更正等。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進行更正等,或決定不進行更正等時,將不遲延地通知使用者。
第8條(個人資料之停止利用等)
・本公司於收到本人以個人資料遭超出利用目的範圍處理,或係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為由,要求停止利用或刪除(以下簡稱「停止利用等」)時,將不遲延地進行必要之調查。
・依前項調查結果,判斷有必要回應該請求時,將不遲延地就該個人資料進行停止利用等。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進行停止利用等,或決定不進行停止利用等時,將不遲延地通知使用者。
・縱有前二項規定,於停止利用等需高額費用或其他難以進行停止利用等之情形下,若能採取為保護使用者權利利益所必要之替代措施,本公司將採行該替代方案。
第9條(隱私權政策之變更)
・除法令及本政策另有規定之事項外,本政策之內容得不經通知使用者予以變更。
・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變更後之隱私權政策自刊載於本店時起生效。
第10條(談詢窗口)
有關本政策之談詢,請透過本店內之聊天功能與我們聯繫。
